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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高  波
  隨著APEC的節奏,國際社會進入“北京時間”。地球村從各個角落投向北京的灼熱目光中,一則新聞格外引人關註:APEC通過《北京反腐敗宣言》,並以部長級會議《聯合聲明》附件形式對外發表。
  從文件文本來看,這篇1500餘字的《北京宣言》顯示出亞太經合組織成員“將帶著嶄新的活力與姿態”推進反腐合作。值得一提的是,《北京宣言》是第一個由中國主導起草的國際性反腐敗宣言,對於建構亞太地區乃至全球反腐敗合作新秩序而言,堪稱謀深劃遠。
  顯然,加強追逃追贓國際合作是《北京宣言》整體架構的“壓艙石”,也是未來衡量其執行力和落實度的關鍵詞。因為從反腐敗國際合作舊秩序來說,不利於後發國家的因素眾多且由來已久。其中,既有對相關國家制度、意識形態等方面的“有罪推定”,也不乏法律規定、證據認定、司法合作等方面的“水土不服”。於是,一些在原籍國大肆貪腐的罪犯,在發達國家花大錢買到合法身份,漂白非法資財,盡享優裕生活的安全感。
  從中國的高壓反腐大局來看,國內的“主場”打得不錯,需要提高走出國門“打客場”的能力。尤為可取的是,《北京宣言》沒有追求“大而全、高大上”的務虛化政策宣示,而是抓住務實合作的最佳落點,把住減少國際分歧的利益平衡點,把反腐敗國際合作與經濟體共同利益掛起鉤來,加快建構國際追贓追逃的恢恢天網。
  但眾所周知,追贓難於追逃,防逃難於追逃。跨越追贓追逃的壁壘和難關,須把握“三流、兩庫、三能”,在落實《北京宣言》的行動中掌控話語權。所謂“三流”,就是對涉逃涉贓的人員流、資金流、信息流加強預警監測和互通共享,對嫌疑人及其利益相關人實現高效識別及痕跡管理。
  所謂“兩庫”,一是追贓追逃典型案例庫,二是偵查緝捕工具方法庫,以便各國專業人士分享操作經驗,加強偵測、調查並起訴腐敗、賄賂、洗錢與非法貿易等方面的專業培訓。
  所謂“三能”,一是國內法治能力,如修訂完善刑法、刑事訴訟法等,強化對腐敗罪犯進行缺席審判、沒收違法所得等國際通行司法打擊;二是國際談判能力,如借《北京宣言》之餘熱,與美、加、澳等APEC成員國在引渡條約、司法協助、反洗錢等領域的談判加溫,促使更多“避罪天堂”關上大門;三是精確打擊能力,對外逃貪官的主要目的國和重災區實施定向合作。
  既然那些幹了壞事的人能在太平洋兩岸游走,在互聯互通的“新常態”里,我們也應更有底氣、更有辦法把他們“請”回來,接受遲早要來的公正審判。▲(作者是中國社科院中國廉政研究中心副秘書長)
(編輯:SN09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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